当前位置:首 页 >文章正文
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4-12 浏览量:1161
基于诊疗活动的需要,患者会披露自己的基本信息以及病情、病史、症状等重要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同时,医务人员会根据患者的陈述,将该部分信息形成患者的病历资料等医学文书。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对患者的隐私、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不得泄露和公开。泄露患者隐私、个人信息或者擅自公开患者病历资料的行为,都是侵害患者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的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患者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的结果,虽然不能排除物质损害的可能性,但一般来说大多表现为精神损害。因此,侵权责任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