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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3-23 浏览量:1954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对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做了三个层面的规定:
一、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当事人对赔偿费用支付方式的协商可以包括: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如果是分期支付,分几期,每次付多少,要不要考虑物价变化因素;要不要支付利息,利息如何计算等。当事人可以根据赔偿数额的多少,受害人对赔偿费用的需求程度,侵权人的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对赔偿费用的支付进行协商。
当事人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后,侵权行为人应当严格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赔偿费用,不能将协商作为拖延给付赔偿费用的手段。如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约定到期不履行支付赔偿费用的义务,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约定无效,强制侵权人履行付款义务。
二、协商不一致的一次性支付
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失应当得到全面和及时的弥补,因此,如果当事人就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后,受害人不同意分期支付,侵权人就应当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费用。
三、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分期支付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确有困难应当由侵权人举证证明,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断。二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担保可以是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也可以是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押、质押。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