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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2-07-19   浏览量:848  
  


  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原则:

  (1)公正原则。也就是说,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处罚法》对公正原则的一个具体规定是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即“过罚相当”的原则。过罚相当的原则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能对一个较轻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处罚;同样,也不能对一个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给予较轻的处罚,这是公正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处罚中遵循公正原则应注意以下几点:同等情况相同处罚;遵守公正的程序规则;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2)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处罚的依据、过程和决定等应当公开,这是公正原则的必然要求和必要保障。公开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处罚的依据公开。《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明确:“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二是处罚公开。例如,第三十九条特别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要求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第四十八条首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第四十二条对执法人员的执法作出了严格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

· 行政处罚的概念

· 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

· 行政处罚中受行政处罚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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