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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前的调解和庭审中的调解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2-09   浏览量:1336  
  

  根据法院调解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还是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进行,可以把法院调解分为庭审前的调解和庭审中的调解两种。庭审前的调解是在诉讼初始阶段,被告应诉答辩之后,开庭审理前进行的调解。庭审中的调解是在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进行的调解。

  1.庭审前的调解。它发生在诉讼的初始阶段,在被告应诉答辩后、开庭审理前进行。庭审前的调解开始于法庭正式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收到被告提交的答辩状后,通过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审查,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民事案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尝试启动调解程序,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直接进行调解。

  司法实践中应当重点把握庭前调解适用的条件:(1)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2)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调解。对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案件,无论是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是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都可以在开庭前进行调解。

  2.庭审中的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活动。庭上调解可以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民事案件的各个诉讼阶段进行,但一般应当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判决作出前进行。因为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后,案件的事实已基本清楚,是非责任也已基本明确,法院进行调解的基础相对较为完备,而判决作出后便无调解的必要。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 法院调解的原则

· 法院调解的概念

·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案件的管辖

·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处理程序及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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