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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损害责任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4-24   浏览量:1300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无过错原则,无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否由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这里的“管理规定”,泛指以民法和行政法名义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颁布的关于饲养动物的各类法律法规的总称。

  需要强调的是,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但不能免除责任。被侵权人有重大过失或者过失导致损害的,不能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 高度危险责任赔偿限额的规定

·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致害责任的承担

·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举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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