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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09-05   浏览量:886  
  

  1.地域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基本规定,即期货纠纷案件由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以及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而言,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确定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期货公司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该分支机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因实物交割发生纠纷的,期货交易所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司法实践中,对于争议数额较大的,分支机构又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客户有权将期货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在管辖地选择上授予原告选择分支机构所在地或者期货公司所在地为被告住所地。

  (2)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确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期货纠纷案件。

  即期货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并不是把所有案件都放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具备审判力量的基层人民法院与期货纠纷案件接触较多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可以成为一审管辖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授权首府所在地某个基层法院管辖,也可以授权大城市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然更可以授权期货交易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还可以授权期货公司相对较为集中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指定管辖。以期货交易所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因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引起的商事案件,由期货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指定期货交易所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体仅限于期货交易所,其诉讼地位仅限于被告或者第三人的情形,案件类型仅限于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引发的商事诉讼。

  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引起的商事案件是指:(1)期货交易所会员及其相关人员、保证金存管银行及其相关人员、客户、其他期货市场参与者,以期货交易所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当,造成其损害为由提起的商事诉讼案件;(2)期货交易所会员及其相关人员、保证金存管银行及其相关人员、客户、其他期货市场参与者,以期货交易所违反其章程、交易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业务协议的约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当,造成其损害为由提起的商事诉讼案件;(3)期货交易所因履行职责引起的其他商事诉讼案件。

  期货交易所作为期货市场的组织者和一线监管者,处于市场的中枢位置,对于组织期货交易、控制市场风险和维护市场秩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期货交易所制定的业务规则普遍适用于全国各地的会员和投资者,期货交易所一旦因履行职责涉诉,可能面临全国应诉的状况。更为重要的是,涉及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的案件的敏感性和市场影响力,远高于普通期货纠纷,具有更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审理难度较大。考虑到我国期货市场地区发展的差异性,各地法院对期货交易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理解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若案件处置不当,可能引起误导效应,引发期货市场系统性风险,进而影响期货市场安全和稳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作出了上述规定。

  4.侵权与违约竞合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期货纠纷案件,依当事人选择的诉由确定管辖。当事人既以违约又以侵权起诉的,以当事人起诉状中在先的诉讼请求确定管辖。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确定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

  第五条 在期货公司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该分支机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实物交割发生纠纷的,期货交易所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六条 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期货纠纷案件,依当事人选择的诉由确定管辖。当事人既以违约又以侵权起诉的,以当事人起诉状中在先的诉讼请求确定管辖。

  第七条 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确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期货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一条 以期货交易所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因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引起的商事案件,由期货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条 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引起的商事案件是指:

  (一)期货交易所会员及其相关人员、保证金存管银行及其相关人员、客户、其他期货市场参与者,以期货交易所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当,造成其损害为由提起的商事诉讼案件;

  (二)期货交易所会员及其相关人员、保证金存管银行及其相关人员、客户、其他期货市场参与者,以期货交易所违反其章程、交易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业务协议的约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当,造成其损害为由提起的商事诉讼案件;

  (三)期货交易所因履行职责引起的其他商事诉讼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特别规定

· 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期货交易的特别规定

· 期货业协会的组织架构及职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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