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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条件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2-15   浏览量:1356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将某项归属不明或者失去所有权人的财产判决认定为无主财产,并将其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程序,称为认定财产无主程序。

  一般而言,任何财产都是有主的,财产所有人对财产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财产与财产所有人相分离的情形,财产所有人不知其为他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所有人死亡而又无人继承,这样就出现了财产无主的事实。此时,法律就有必要对无主财产进行确认,以助于对该财产的管理和保护,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该项财产应有的经济价值和效益,维护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稳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认定的财产必须是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者精神财富,不能成为此类案件的认定对象。

  2.财产确实失去了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权利归属长期无法确定。实践中常见的是以下几种类型的财产:

  (1)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被发现;

  (2)遗失物(包括源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等)被拾到,经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公告招领满一年无人认领的财物;

  (3)无人继承的财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全部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情况下的遗产;

  (4)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如房产所有人不明,停靠在海边的船舶所有人不明等。

  3.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持续状态已满法定期间。不满法定期间的,即使财产所有人已经消失或者一时不清,也不能认定为无主财产。

  4.必须有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目前占有状况或者存放位置、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等。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可以是“有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组织或者个人”。有关是指:财产的发现人、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基层人民政府;该继承人死亡后的财产管理人等。可以说能够提出申请的人的范围是很宽的。但一般而言,公民申请,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他发现了无主财产,二是他知道原主,但原财产所有人已经死亡而该财产又无继承人,无人对财产主张权利。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其主管范围内发现了无主财产,二是财产的原财产所有人是他的成员或者和他有经济上的联系,而该原财产所有人无继承人等。

  5.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由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该项财产的状况和事实,对财产作出临时性的措施,并寻找财产所有人,及时审理和判决。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经审定认为申请不合法或者不具备认定财产无主的条件或者财产有主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申请手续完备,符合认定财产无主条件的,应当受理申请。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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