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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3-21   浏览量:1542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土地范围和建设项目范围三个方面。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域范围,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什么空间地域范围内进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定空间地域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即城市人民政府编制并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范围,一般包括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土地范围,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范围内还是在国有土地范围内进行。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只能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进行。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确需占用的,须先依法将其征收或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出让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建设项目范围,指对哪些建设项目用地采取出让方式提供用地的使用权。在我国,除了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外,其他建设项目,如工业、商业、旅游、娱乐、住宅等用地,原则上都应采取出让方式提供建设用地。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 房地产权利人的纳税义务

· 房屋征收制度

· 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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