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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人的概念及特征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6-21 浏览量:1131
保险经纪机构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应当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与保险代理人相比,保险经纪人具有如下特点:
一、保险经纪人是专门从事保险经纪活动的单位,而不能是个人。
保险经纪人必须是单位,而保险代理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二、保险经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实施保险经纪行为。
保险经纪人既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它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经营组织,在从事保险经纪行为时是以自己的名义与保险人进行活动的,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从事保险经纪行为。
保险经纪人受投保人的委托,为投保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安排保险方案,办理投保手续,并在出险后为投保人或受益人代办检验、索赔等事务。保险代理人作为保险人的代理人,其活动是为了保险人的利益。
四、承担的风险较大。
作为独立的专业机构和投保人的代理人,法律规定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世界各国一般都强制保险经纪人为其可能产生的这种职业伤害责任缴存保证金或(和)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以使保险经纪人承担其业务失误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专业化要求高。
对于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合合同,其条款与费率都是保险公司单方面预先制定的,被保险人只需附合,合同即可成立。这需要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人必须是保险方面的专家,经过一定的专业训练,凭借其专业知识,对保险条款的精通、对理赔手续的熟悉,以及对保险公司信誉、实力、专业化程度的了解,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与保险公司进行诸如条款、费率方面的谈判和磋商,以使客户支付最少的保费获取最大的保障。
六、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比较严格。
除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外,还要求保险经纪人每年向主管机关进行登记,在有资格的银行开设保险经纪人账户,并且每年须向主管机关提交经过专业审计的账目。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