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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2-28   浏览量:1371  
  

  一、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认定

  1、本行为的主体一般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个人也可以构成本行为的主体。

  2、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利。

  3、本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

  暴力,是指用殴打、体罚、捆绑等对人身实施打击和强制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扬言伤害、禁闭、没收押金、集资款等方式相要挟,迫使满足其要求的行为。实践中还有采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他人劳动,如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如将职工锁在车间或者工厂内,或者设置围墙,不准到其他地方活动。

  强迫他人劳动,是指行为人违背职工的意愿,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强制他人劳动,一般采取殴打、体罚、恐吓等手段迫使他人延长劳动时间或者超体力进行劳动。行为人只有在正常情况下实施上述行为才构成本行为。对发生在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到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采取上述手段的,不构成本行为。

  二、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l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情节较轻”,一般是指劳动强度较低、时间较短,对他人身心危害较小的情形。

  三、强迫他人劳动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强迫职工劳动罪的区别

  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4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者的主要区别:一是只有强迫劳动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强迫职工劳动致使职工受伤、患病等严重后果;屡教不改,多次强迫职工劳动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二是强迫的对象不同,前者可以是强迫任何人劳动,而后者只能是强迫职工劳动。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 旅馆、饭店等公众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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