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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3-16   浏览量:2325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

  在外延上,刑事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单指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在1979年制定,1996年3月17日第一次修正、2012年3月14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1.宪法。宪法是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都得以宪法为根据,制定刑事诉讼法也必须以宪法为根据。制定(包括修改)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依据,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必须遵循和贯彻宪法规定的原则;二是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原则、制度以及具体规范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

  2.刑事诉讼法典。即1979年7月1日通过,1996年3月17日第一次修正、2012年3月14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有关的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比较重要的有刑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律师法、监狱法、国家赔偿法等。

  4.有关的法律解释。主要包括:

  (1)2012年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2)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3)2012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5.规章、地方性法规。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中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如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6.有关的国际公约、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关联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 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行使职权的规定

· 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在刑事诉讼中行使侦查权的规定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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