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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讼期间的执行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2-18 浏览量:1165
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则上没有中止执行原生效裁判的效力,即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不中止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但为了避免原生效裁判执行程序在第三人撤销之诉判决确定前即已终结,致第三人权益受损的,在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受理后,原告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的前提下,可依第三人申请裁定在其请求撤销或变更范围内中止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七条 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