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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提出答辩状和发送答辩状副本的期间及相关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2-12   浏览量:1824  
  

  1.起诉状副本的发送。所谓起诉状副本,即与起诉状内容相同的文本,是相对于递交人民法院的那份诉状而言的。递交法院的诉状称正本,副本可以抄写也可以打印、复印。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如果原告是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在五日内将口诉笔录的复制本发送被告,或者口头将原告起诉的内容通知被告。

  2.被告提出答辩状。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是相对于起诉而言的一项诉讼权利,这是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主要形式。答辩权是被告针对原告在起诉中所称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被告答辩方式有两种,即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的答辩。书面形式的答辩主要通过答辩状来体现。口头形式的答辩则通过庭审过程中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面对面地进行。

  答辩状的内容可以是程序方面的,比如提出原告没有诉权,起诉不符合条件,或者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等;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比如说明纠纷的原因、案件的事实,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等。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限期被告提出答辩状,并非指被告提出答辩状是被告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而是指被告如果提出答辩状,应当在这一法定期限内完成,这是法院指挥诉讼行为的一种表现,在审判实践中,被告不作答辩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被告不提出答辩状,或逾期不作出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也不影响民事诉讼程序下一阶段的进行,这是保证开庭审理顺利进行的必要规定。

  3.答辩状的发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有利于原告在开庭审理前了解对方的意见和主张,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以便于双方当事人明确争论焦点,减少在庭审过程中不必要的辩论。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民事诉讼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及处理

· 民事诉讼登记立案的适用范围、程序及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 民事诉讼起诉状的内容

· 民事诉讼起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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