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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代履行及无偿调拨划转财产引发的被执行人的变更追加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2-20 浏览量:1510
(1)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该第三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为被执行人,财产依行政命令被无偿调拨、划转给第三人,致使该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该第三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财产依行政命令被无偿调拨、划转给第三人,致使该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未出资转让股权情形下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规定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及以外的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人引发的变更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