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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司法协助适用的法律程序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2-22   浏览量:1015  
  

  执行外国司法协助请求,一般应适用被请求国的法定程序,这是国家主权原则的要求。但在特殊情况下,应请求国的请求,适用该请求国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有助于执行司法协助,而且又不违反被请求国法律的基本原则,被请求国也可以适用请求国的法律程序,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由于适用请求国的法律程序限制在不违背被请求国法律的范围之内,因而也不会同国家主权原则相抵触。

  我国与有关国家的司法协助条约中,对这一问题也作了类似规定。例如,中波司法协助协定中规定,被请求机关提供司法协助,适用本国法律;被请求机关提供民事司法协助,也可以应请求适用缔约另一方的法律,但以不违背被请求一方法律的基本原则为限。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一般司法协助的范围及途径

· 司法协助发生的基础、种类及适用

· 涉外民事诉讼司法豁免原则

· 涉外民事诉讼不便管辖原则及其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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