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文章正文

律师业务之一:接受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07-04   浏览量:1351  
  

  根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律师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一、法律顾问的含义及类型

  法律顾问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顾问,是指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的活动。狭义的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委托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以法律顾问的委托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常年法律顾问和临时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确定委托时间,通常在一年以上。临时法律顾问,是委托人为完成某一特定事项或者处理某一重大法律事务,而临时委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顾问律师代为完成或者处理完毕该项特定事务后,委托关系即告终结。

  (2)以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有特定范围的法律顾问和无特定范围的法律顾问。有特定范围的法律顾问,又称专项法律顾问,是指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只就委托人在业务上的某一项或者某几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无特定范围的法律顾问,又称综合法律顾问,是指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就委托人业务上的问题提供全方位的多种法律服务。

  (3)以委托人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政府法律顾问、军事法律顾问、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律顾问,以及私人法律顾问等。

  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

  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1)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2)草拟、审查法律文书;(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4)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由于委托人的性质不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业务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政府法律顾问,是为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管理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政府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受政府委托办理下列事务:(1)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2)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3)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4)代理政府参加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5)协助政府审查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6)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7)向政府提供国家的有关法律信息,就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8)办理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军事法律顾问,是依法参与军队行政工作和维护军队及军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工作者,其职责是:(1)为军事机关和首长提供法律咨询;(2)接受军事机关和首长委托,处理军事行政工作领域的民事、经济、行政等法律事务;(3)为军队内部人员提供法律服务。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律顾问,目前主要是企业法律顾问,其业务主要是:(1)解答法律咨询;(2)草拟、审查或者修改法律事务文书;(3)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和诉讼;(4)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可行性依据;(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6)协助制定厂规厂纪和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规章制度;(7)参与企业与外单位谈判特别是涉外、招标和见证活动;(8)协助企业培养法律人才,建立法律事务机构;(9)协助企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制观念。

  私人法律顾问,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法律顾问。个体工商户的法律顾问,主要是依法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个体工商业经济内部以及个体工商业经济与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的法律问题,以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顾问,主要是为农村承包经营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享有的权利

  (1)查阅委托人存有的与顾问业务有关的文件、资料、数据;

  (2)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委托人的与顾问业务有关的会议;

  (3)在代理参加诉讼或者非诉讼事务时,取得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4)发现委托人有违法行为时,进行劝阻,如委托人不听劝阻,通过律师事务所提出终止委托合同;

  (5)获得委托人提供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报酬;

  (6)在委托人违约时,依据委托合同,追究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四、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当承担的义务

  (1)全面、优质地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事务;

  (2)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保守国家秘密和委托人的秘密;

  (4)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受委托担任法律顾问应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与其他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有所不同,后者与委托人之间可以形成隶属关系,也可以建立权利义务平等的关系;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以合同形式确立的权利义务平等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受委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在组织上和业务上仍须受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指导。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禁止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承揽业务的规定

· 律师服务收费的原则、标准和方式

·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内容、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

·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程序及相关规定







打印此页】  【关闭

Processed in 0.107412 second(s) , 56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