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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收养秘密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2-20   浏览量:694  
  


  收养和送养以及被收养,都涉及身份关系的改变,属于隐私的范畴。基于我国法律关于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法律准则和要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条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这样规定,也有利于稳定收养关系,保持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家庭生活的和睦。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优先抚养权

· 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其子女的规定

· 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

· 因妻子擅自中止妊娠引发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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