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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要约的时间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5-07 浏览量:847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在受要约人未承诺之前作出并送达。否则,受要约人已经作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此时要约人不能撤销要约。具体而言:
(1)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即采取知道主义,且为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知道。
(2)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在承诺之后要约撤销的意思表示才到达受要约人的,就不再是要约撤销,而是违约行为,因为要约已经承诺,合同即成立。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要约撤回的规定
· 要约邀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