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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利人的纳税义务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3-21   浏览量:1654  
 

  目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房地产权利人履行的纳税义务,主要包括:

  (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条例》缴纳土地使用税;

  (2)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应当依照《印花税条例》缴纳印花税;

  (3)房地产权利人有偿转让房地产,应当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4)个人租赁房屋、转让房地产,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房产所有人应当依照《房产权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等等。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 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 房地产法的概念及我国房地产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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