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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及生效时间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11-04 浏览量:1411
动产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换言之,动产质权自动产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即出质人将出质的标的物交到质权人时质权生效。
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质押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权人占有时,质权才发生效力。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