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文章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7-11-29   浏览量:1484  
  
  【颁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13〕5号
  【发布日期】2013-03-27
  【实施日期】2013-04-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2013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打印此页】  【关闭

Processed in 0.189521 second(s) , 59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