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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2-02-26 浏览量:1007
2022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局长刘德学出席发布会,发布《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问题一: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对粤港澳大湾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建设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答: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是国家在新形势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经济新体制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进一步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战略安排。规划纲要的出台,对于港澳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必将产生长期深远的重大影响。在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去年9月国家又出台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将深合区定位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
二、在规划纲要和深合区方案出台以后,按照规划纲要和深合区方案的要求,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法制建设领域,按照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运行机制和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目标导向,为大湾区建设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和挑战。因为我们的大湾区建设,是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法治环境下进行的,为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高效便捷流通、提升三地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水平,必须在制度建设上进一步消除规则之间的差异、冲突和摩擦,减低制度成本,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法律冲突和法律风险,实现规则和制度的软联通,为大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保障和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仲裁保全安排》,是在之前签订的《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基础上,在司法协助领域的又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实现了内地与澳门仲裁领域相互协助的全过程覆盖。我们相信,通过有关的制度安排,无论是对于加强和提升两地之间的司法协助的水平和力度,还是对于进一步提升仲裁在解决跨境争议中的作用,从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大湾区建设和深合区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都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问题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举世瞩目,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在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为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2021年12月17日,将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更名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管辖合作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以及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珠海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研究强化和拓展深合区人民法院职能和作用。
二是2021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法律交流合作的会谈纪要》,对两地共同推进司法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建立完善跨境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信息技术与法治建设融合发展,更好发挥澳门联系葡语系国家和地区的桥梁纽带作用等作出了全方位、系统性规定,为两地实现更紧密合作提供了指引。
三是今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授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等三家法院自今年2月1日起,可以直接与澳门终审法院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推动横琴与澳门法院民商事司法协助提速增效。
四是今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比如,允许在深合区内注册的港资、澳资、台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协议选择域外法解决合同纠纷等;再如,支持在深合区人民法院设立域外法查明机构,重点加强包括葡语系国家和地区、澳门在内的域外法查明服务,等等,旨在为深合区深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问题三:签署《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对于澳门仲裁业的发展,将会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和作用?
答:我认为,《仲裁保全安排》,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澳门仲裁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将会对澳门仲裁业的发展,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和作用:
首先,有利于促进仲裁在澳门本身的推广和运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一直重视司法领域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制度建设工作,2019年我们制定通过了新的仲裁法,新的仲裁法参照联合国仲裁示范法和比较法上的先进经验和实践,与国际上仲裁制度的最新发展高度接轨,为我们进一步推广和利用仲裁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前提和基础。我们的目标是打造葡语系国家和地区商贸纠纷仲裁中心,为“一中心、一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大湾区规划纲要和深合区总体方案的出台,也为我们加大推广和应用仲裁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挑战和更高要求。此次《仲裁保全安排》,通过司法机关及时对仲裁程序当事人提供必要的保全措施,保障仲裁裁决得到及时有效履行,可以切实增强仲裁解决纠纷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对于促进仲裁在澳门的广泛推广和应用,将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其次,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澳门仲裁业的发展。由于多种原因,相比于邻近地区,澳门仲裁业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澳门所具备的各方面优势,包括不少法律人才精通多种语言、在法律制度方面与葡语系国家和地区接近,还没有得到足分的发挥和应用。这些年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也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仲裁的推广应用,包括在税务优惠和便利仲裁员来澳等方面。随着大湾区规划纲要和深合区总体方案的出台,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步伐进一步加快,相应地,有效解决跨境民商事争议、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需求也进一步凸显和加大。此次签署《仲裁保全安排》,将澳门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全部纳入,在任何一个澳门仲裁机构已经或将要提起仲裁程序的当事人,都可以根据安排请求内地法院协助保全。这体现了中央对澳门仲裁业以及澳门法律服务业的大力支持,将会对澳门仲裁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和影响。
我们将会在安排的基础上,与最高人民法院和内地相关机构、与澳门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和交流,为贯彻落实安排扎实推进有关工作。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