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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解读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2-02-26   浏览量:1177  
  


  一、《仲裁保全安排》的签署背景和意义

  澳门回归22年来,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向世界展示了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引下,通过商签有关司法协助安排,基本实现了两地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全覆盖。近年来,中央政府先后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大湾区纲要》)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横琴方案》),进一步支持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这对内地与澳门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把握历史机遇、服务国家战略,于2021年启动《仲裁保全安排》商签工作,并很快达成共识,实现两地更为紧密的协助和联系。

  (一)《仲裁保全安排》是“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在司法领域的新发展

  《仲裁保全安排》系内地与澳门就仲裁保全相互协助达成的共识,是两地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的最新合作成果,协助力度远超国际公约和条约。该安排为妥善化解跨境纠纷、服务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了新的制度资源,切实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

  (二)《仲裁保全安排》是两地共商共建共享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新举措

  《横琴方案》提出,要建立完善国际商事审判、仲裁、调解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保全安排》通过提供司法救济措施保障仲裁裁决的顺利执行,充分体现了司法对仲裁的支持,有利于澳门仲裁业发展壮大,可有效推动两地共商共建共享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机制的创建和完善,为两地仲裁机构高质量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事主体争议解决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仲裁保全安排》是深化两地民商事司法法律规则衔接的新探索

  《大湾区纲要》《横琴方案》均提出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区际司法协助是体现中国特色、彰显“两制”优势,实现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重要途径。《仲裁保全安排》是在遵循宪法和澳门基本法前提下融通两地仲裁法规,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的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

  二、《仲裁保全安排》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可采取的保全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内地有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三种类型。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法典》,澳门的保全包括“普通保全”和“特定保全”。前者是为防止“造成严重且难以弥补之侵害”“确保受威胁之权利得以实现”的措施;后者包括占有之临时返还、法人决议之中止执行、临时扶养等七种情形。为最大程度方便跨境仲裁当事人,《仲裁保全安排》将两地法律中所涉保全类型全部纳入,并考虑到难以一一对应,故采取分别列举的方式。

  (二)明确适用的仲裁程序。《仲裁保全安排》将可相互提供保全协助的仲裁程序限定于两地仲裁机构管理的民商事仲裁程序,即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法规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机构提起的民商事仲裁程序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向内地仲裁机构提起的民商事仲裁程序,排除了临时仲裁程序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序。

  (三)明确申请保全的阶段。根据《仲裁保全安排》第二条、第五条的规定,有关仲裁程序当事人可以在仲裁裁决作出前向两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仲裁裁决作出前”大概包含三个阶段,即当事人申请仲裁前、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前以及仲裁中。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的,需要根据被请求地的法律规定提供相应担保。

  三、《仲裁保全安排》的创新亮点

  (一)实现内地与澳门仲裁领域相互协助的全面覆盖

  2007年签署的《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仲裁裁决互认安排》),规定了仲裁裁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并规定法院在受理申请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之前或者之后,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可见,《仲裁裁决互认安排》并未涵盖仲裁裁决作出前的阶段。《仲裁保全安排》进一步将相互协助向前延伸至仲裁前和仲裁中,与《仲裁裁决互认安排》一起,实现了内地与澳门仲裁全流程协助,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

  (二)涵盖澳门所有仲裁机构,体现对澳门法律服务业的最大支持

  2019年澳门特别行政区修订了《仲裁法》和《仲裁机构的设立及运作制度》,为促进澳门仲裁制度的国际化和现代化、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根据澳门仲裁法相关规定、考虑澳门仲裁业实际情况,《仲裁保全安排》将根据澳门法律规定设立的仲裁机构悉数纳入,体现了中央对澳门仲裁业以及澳门法律服务业的大力支持。

  (三)首次采用“云签署”“云发布”,生动体现科技与司法的深度融合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高度重视科技与司法的融合发展。2020年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网络系统作为首个跨境平台上线运行,实现了送达取证协助的全流程在线转递、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和在线追踪。《仲裁保全安排》对此予以借鉴和发展,不但整个磋商过程全部以线上方式开展,而且采用了“云签署”“云发布”。便捷高效的签署和发布形式,为区际乃至国际司法协助的拓展深化提供了澳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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