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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12-04 浏览量:2003
刑法第4条明确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该条规定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基本含义是:
就犯罪人而言,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对于一切犯罪行为,不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职业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在定罪量刑时不应有所区别,一视同仁,依法惩处。
就被害人而言,任何人受到犯罪侵害,都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保护被害人的权益;被害人同样的权益,应当受到刑法同样的保护;不得因为被害人身份地位、财产状况等情况的不同而对犯罪和犯罪人予以不同的刑法适用。
关联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 刑法的解释
· 刑法的体系
· 属人管辖原则(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