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文章正文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与答辩期限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2-10-07 浏览量:548
(1)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法院亦可根据特殊情况确定举证期限多于七日,只要不超过十五日,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答辩期因《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程序都是十五天,故只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时,答辩期才可缩短。
(3)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五条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