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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代办合同的内容及旅行社的法律责任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09-19 浏览量:1349
一、旅游代办合同的内容
旅游代办合同,也称单项委托旅游合同或者中间人承办的旅行合同,是指旅游者根据自己的特殊需要,委托旅行社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旅行社收取代办费用的合同。旅游代办合同主要用于自由行旅游。实践中,旅游者为了减少自助旅游的不便,往往会委托旅行社代办部分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如代订机票、车票、客房、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代办旅游保险等。旅行社提供的代办服务,不仅能较好地满足旅游者的不同需要,而且能够降低旅游者出游的费用。从性质上讲,旅游代办合同属于一种委托合同。
在委托代办服务中,除了即时结清的委托代办服务外,旅行社都应当与旅游者签订委托代办合同,明确约定委托事项、受托义务、代办费用、违约责任等,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签订委托代订酒店协议、委托代办签证协议、委托代订车辆协议等。前款所列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代办。
有关代办服务的内容,《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作出了明确规定:“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二)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三)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四)其他旅游服务。”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在其权限范围内或者依照旅游者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将代办事项转托给第三人办理的,旅行社应当为第三人的行为向旅游者承担责任。
二、旅行社在旅游代办合同中的法律责任
根据旅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旅游代办合同中,旅行社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旅行社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有因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才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如果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这样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旅行社的责任,避免了旅行社承担不合理的责任后果,有利于旅行社开展正常的代办业务,促进旅行社的有序竞争。例如,由旅行社代订的航班、列车延误或者取消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由于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承担协助旅游者索赔的义务。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因过错致其代办的手续、证件存在瑕疵,或者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补办或者协助补办相关手续、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七十四条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应当保证设计合理、可行,信息及时、准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旅游经营者因过错致其代办的手续、证件存在瑕疵,或者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补办或者协助补办相关手续、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务;
(二)安排住宿服务;
(三)安排餐饮服务;
(四)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五)导游、领队服务;
(六)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
(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
(二)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三)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
(四)其他旅游服务。
前款所列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代办。
· 旅游者损害旅行社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责任承担
· 旅游责任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