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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管理法释义第五十四条:关于本法生效日期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10-15   浏览量:1201  
  

  第五十四条  本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生效日期的规定。

  本法规定的生效日期为2002年1月1日,主要是为了留出一段时间为实施本法作必要的准备工作。海域使用管理法是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方面的第一部法律,它创立了有关海域使用管理方面的新的制度,需要社会各界的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一方面要向广大人民群众、用海单位宣传这部法律,使他们了解这部法律,并能自觉遵守这部法律;另一方面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这部法律,为更好地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创造良好的条件。

  对海域使用管理法生效前,即2002年1月1日前发生的海域使用管理的事实和行为本法不发生效力,这些事实和行为只有在本法施行后仍然存续的才适用本法规定,这就是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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