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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2-04   浏览量:1336  

  


  复婚,是指离了婚的男女重新和好,再次登记结婚,恢复夫妻关系。

  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可以通过办理恢复结婚登记,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复婚登记手续基本与结婚登记手续一致,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提交原离婚证,以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当收回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证后,重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的目的,是防止当事人重婚。

  离婚后未办复婚手续双方又同居的,法律不承认其婚姻的效力,这种同居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一是法律上不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二是由于未办理复婚手续,相互之间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和相互扶养的义务。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的规定

· 离婚的法定事由

· 父母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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