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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式联运承运人责任的承担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9-06   浏览量:808  
  


  单式联运也称相继运输,是指多个承运人以同一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货物运输的一种运输方式。在单式联运中,托运人只与数个承运人当中的某一个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在实践中,主要是与第一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单式联运中,一方面,同一运输方式的运输路线分为不同的运输区段,而完成这一运输过程必须经过若干运输区段、由不同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完成;另一方面,运输关系要求特定的货物运输从起点到终点具有连续性、不能中断、不可分割的特性。在运输活动中,普遍存在的转车、转机、转船就是典型的单式联运,其主要特征就是“一票到底”,托运人只要与第一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就可以享受全程所有区段的运输。

  按照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运输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承担,分为两种情形:

  (1)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即不论毁损、灭失发生在哪个区段,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均应向托运人承担责任。

  (2)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签订合同的承运人对托运人承担责任后,其可以向该区段的承运人追偿。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四条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 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及免责事由的规定

· 收货人检验货物的规定

· 收货人提货的规定

· 建设工程价款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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