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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9-09   浏览量:1709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四条规定,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规定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鼓励和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技术合同这一有效的法律形式,在科研和生产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促使技术成果尽快向生产领域转移,形成新的生产力。

  首先,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遵守法律的基本原则。其次,应当遵循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原则。技术合同作为知识产权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为订立技术合同的应有之意。最后,应当遵循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的原则。技术合同是推动技术研发、技术成果商品化的法律形式。订立、履行技术合同的目的,是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技术成果的商业化应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合同时,应当从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出发,妥善确定权利义务,努力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促进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在生产实践中获得应用,使科学技术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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