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可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每一种技术合同还可分为若干种,如技术开发合同可分为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等。技术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技术合同的标的是提供技术的行为。提供技术的行为包括提供现存的技术成果、对尚未开发的技术进行开发、提供与技术有关的辅助性帮助等行为,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行为。因此,技术合同实质上属于特种买卖合同,其标的所涉及的对象不是一般商品,而是技术。
(2)技术合同的履行具有特殊性。技术合同的履行常因涉及与技术有关的其他权利归属,如发明权、科技成果权、专利权等,故技术合同既受债法约束,又受知识产权制度的规范。债法中实际履行制度有时无法适用,如果技术开发难度较大,开发失败,则合同义务无法履行,若强求履行,对双方当事人均不利。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