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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9-16   浏览量:586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

  (1)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委托人作为服务需求方,应该针对特定项目阐明自己所咨询的问题,明确自己的服务需求,以便受托人有针对性地解答,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还要全面、完整地向受托人提供咨询问题所涉及的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以便受托人根据这些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和论证。委托人需要对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因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数据等有明显错误或者缺陷,发生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2)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委托人对于受托人提交的工作成果应当及时进行接受和验收,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这是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是法律规定的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实践中,还会约定委托人的其他义务,如应受托人的要求,对受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予以保密;为受托人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等。合同中有约定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委托人应当履行。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九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 技术进出口合同和专利、专利申请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

· 特殊技术标的的转让和许可的法律适用

· 技术合同中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

· 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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