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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12-12 浏览量:1677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十七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规定的“故意犯罪”,是指刑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指要根据老年人故意犯罪的具体情况,酌情决定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是指刑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指对于老年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一律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样规定的主要理由是:一是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言,一个人到了老年阶段,责任能力有一个不断减弱乃至衰竭的过程,老年人对其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承担理应与青壮年人有所不同;二是从现代刑罚的目的角度来看,老年人犯罪,除难以改造的累犯和惯犯外,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对老年人适用过于严厉的刑罚,既不能起到吓阻社会上不稳定分子的作用,也很难获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刑罚的一般预防效果也并不理想;三是由于犯罪的老年人年事已高,再加上其行为能力弱等因素,他们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降低,其人身危险性要明显小于青少年和成年人。为了体现区别对待的原则,有必要对老龄犯罪从宽处罚,这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如何规定为好,是立法过程中争论热烈的问题之一,主要集中在两个焦点上:一是老年人的年龄界限问题。有的提出,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明确规定,“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建议将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年龄界限划在六十周岁。也有的提出,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人均寿命已超过七十周岁,建议划在七十周岁,也有的提八十周岁。立法机关综合了各方面意见,同时考虑到老年人的生理特点、老年人犯罪的情况以及社会公众的接受程度,明确将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年龄界限划在七十五周岁。二是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尺度问题,是对老年人犯罪一律从宽处理,还是要有所区别。有的意见提出,对老年人犯罪一律从宽不会影响到社会的治安秩序。另有意见提出,老年人虽然身体衰弱了,但社会阅历多、生活经验丰富,更应遵纪守法,犯罪后一律从宽不妥。立法机关经对各方意见综合研究,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作了区别规定:“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样规定,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于主观恶性较大的故意犯罪,从宽的尺度较严,对于主观恶性较小的过失犯罪则规定了较宽的尺度。
关联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无罪过事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