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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界碑、界桩罪的构成要件与处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04-25 浏览量:1067
破坏界桩、界碑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桩、界碑的行为。
一、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的对象仅限于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
界碑、界桩是在我国与邻国接壤地区设置的用以划分两国疆界线的标志物。界碑、界桩涉及两国的领土范围问题,非经双方国家的一致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否则不仅会危害我国的领土主权,而且可能引起国际纠纷,影响国家间的睦邻友好关系和国(边)境地区的正常管理秩序。界碑和界桩没有实质的区别,只是形状不同。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
所谓“破坏”,是指将界碑、界桩砸毁、拆除、挖掉、盗走、移动或者改变其原样等,从而使其失去原有的意义和作用的行为。不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使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失去了原有的作用,都应视作破坏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界碑、界桩而故意加以破坏。过失破坏国家边境界桩、界碑的,不能构成本罪。
二、处罚
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三条 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