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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适用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08-08 浏览量:1110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法规定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即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上,《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征管的法律规定优先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没有规定的,则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根据特殊法优先一般法的原则。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一般情况下,在同一领域,法律适用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一般法所调整的法律范围较广,通常是包含特殊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一般法的规定与特殊法相比,原则性较强,而特殊法的规定则较为具体,操作性较强。相对于《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的法律规定为特殊法,应该优先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面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法规定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 一般反避税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