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文章正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构成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7-31   浏览量:126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

  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关联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简述

· 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和病残津贴制度

· 跨统筹地区就业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打印此页】  【关闭

Processed in 0.204186 second(s) , 66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