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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赠与财产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6-29 浏览量:1666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须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赠与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具体而言,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房屋等不动产。此类财产以登记为所有权的转移要件,受赠人取得赠与的房屋等不动产需要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2)汽车、船舶等特殊动产。此类特殊动产需办理登记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赠与人将特殊动产赠与的,应当变更相关登记手续,为受赠人行使占有、收益、处分等权利提供方便。
(3)股权等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权利。如有限公司的股权,其取得和变更虽然不以登记为要件,但为确保受赠人作为股东的公示性,仍然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需要说明的是,赠与合同自赠与人和受赠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同时生效。“赠与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属于赠与合同的履行问题,并非赠与合同本身的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