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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的概念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7-14 浏览量:1094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1)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为债权人和保证人,他们之间通过保证合同约定保证责任。债权人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债权人,保证人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而不是债务人自己。因为债务人的所有财产本来就是债权实现的担保,让债务人作为担保人,没有任何意义。这与物的担保不同。
(2)保证合同的目的是保障债权的实现。
(3)保证合同属于人的担保。担保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两种。所谓人的担保,是指民事主体以其自身的信誉、商誉和不特定财产担保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4)保证合同是以保证人的不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但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财产不享有优先权。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
(6)保证责任的内容是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履行债务,是指在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主债务时,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履行。承担责任,是指保证人不能代替债务人履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