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文章正文

行纪合同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9-26   浏览量:576  
  


  行纪合同衍生于委托合同,两类合同在本质上总的来说是一致的。但是,基于行纪合同标的的特殊性以及行纪人主体资质的特殊要求,行纪合同的一些内容有别于通常的委托合同。所以,民法典第九百六十条规定,合同篇行纪合同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即不能一概直接适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 行纪人的直接履行义务

· 对行纪人行使提存权的规定

· 行纪人的介入权及其限制

· 储存期限届满提取仓储物的规定








打印此页】  【关闭

Processed in 0.272895 second(s) , 64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