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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和技术转让合同受让人的违约责任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9-14 浏览量:582
(1)违反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责任。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转让费,应当补交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转让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违反保密义务的,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责任。受让人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转让费的,承担违约责任。未按照约定支付转让费,应当补交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补交转让费或者不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交还技术资料,并承担违约责任。违反保密义务的,承担违约责任。
(3)违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责任。被许可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使用专利技术,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使用专利技术超越约定范围,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违反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和使用许可合同的责任。受让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许可费的,应当补交转让费、许可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交转让费、许可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给让与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三条 被许可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主要义务
· 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赔偿损失的计算与技术成果权益归属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