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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的主要义务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9-14   浏览量:557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的主要义务是:

  (1)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如果是排他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不得在已经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就同一专利与第三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不得在已经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

  (2)向被许可人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 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的方式

· 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相关效力的规定

·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中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的处理

· 职务技术成果及职务技术成果财产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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