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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播放淫秽音像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3-02   浏览量:1316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行为的认定

  1、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道德社会风尚。

  3、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播放淫秽音像。

  组织,是指为播放淫秽音像而纠集他人,安排播放淫秽音像的场所,召集观众观看的行为。播放,是指使用电影放映机、录像机、录音机、影碟机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所谓淫秽音像,包括淫秽的电影、录像、幻灯片、录音带、激光唱片等。组织播放的行为可以在公民住宅里实施,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单位里实施。行为人不是出于牟利的目的,至于出于何种动机,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公民个人播放淫秽音像给自己看,而没有组织他人观看的,不构成本行为。

  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l000元以下罚款。

  三、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区别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364条第2款规定,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播放数量的多少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2款规定:"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十五至三十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定罪处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没有达到上述标准的,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 参与聚众淫乱活动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 非法处置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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