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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他人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2-28   浏览量:1657  
  

  一、诽谤他人行为的认定

  1、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行为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3、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

  行为人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以捏造事实为前提,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行为。散布,就是在社会上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利用文字或网络,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损害,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侵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的损害。

  本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行为。针对特定的人,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侵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本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损害某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本行为。

  二、诽谤他人行为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一般是指多次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或者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的;诽谤未成年人的等。

  三、诽谤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诽谤罪以及民事侵权行为的区别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即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应由检察机关公诉。

  民事性质的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诽谤行为,还具有以下不同:①诽谤行为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行为。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的,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②诽谤行为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民事侵权的主观过错还包括过失。

  另外,还要注意和侮辱行为的区分。两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诽谤行为必须是捏造的事实,而侮辱行为不是以捏造的方式进行;诽谤行为只能用语言、文字进行,不能用暴力进行,而侮辱行为可以使用暴力性质手段,也可以用语言、文字进行。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 冒犯性乞讨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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