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认定与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安全生产秩序和公共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以行为人实施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为前提条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行为人违反与保障安全、作业安全有关的管理规定,含保障安全、作业安全的基本法律、法规以及生产、作业中的具体操作规程、劳动纪律规定、劳动保护规定等。
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只能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并与生产、作业有直接关系。如果不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与生产、作业没有关系,不构成本罪。
本罪是结果犯,只有当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的,才能以本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实施本罪。主要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 。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即应当知道自己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生产、作业的行为可能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因而造成重大事故。无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都不希望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但其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则可能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故犯。
二、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正确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应注意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其一,要将本罪与自然事故、技术事故以及技术革新和科学实验失败的界限区分开来。它们虽然都造成了危害后果,但重大责任事故是行为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且主观上具有过失;后几种危害后果既不是行为人实行违章行为造成的,主观上也没有罪过,因而不构成犯罪。其二,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一般责任事故的界限。两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违章行为是否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重大损失。
(二)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两罪都是过失犯罪,在客观上都因违反有关规定或制度而导致严重后果。其区别主要有二:
(1)犯罪主体有所不同。本罪为特殊主体,即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则属于一般主体,即任何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工作的人员。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生产、作业的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而危险物品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这两种罪的主体都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都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主观方面都表现为过失。其主要区别在于前者违章作业缺乏他人的强令,而后者则是对有关人员强令生产、作业,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于什么是强令,没有具体明确的法定解释,一般是指行为人利用职权命令,或者以其他方式相胁迫,使不愿意服从者按照自己意图实施某项活动的行为。
(四)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这两种罪侵害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所造成的危害结果都是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其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强调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表现为人为因素而引发的事故;而后者则强调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引发的事故。所谓安全生产设施是指用于安全生产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条件则是指劳动安全环境以及劳动安全用品和防护措施。
(五)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这两种罪侵害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所造成的危害结果都是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其主要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前者主要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后者主要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强调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而引发的事故;而后者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三、处罚
依照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