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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汇罪的构成要件与处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02-17   浏览量:952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至境外,数额较大的行为。

  包含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第二种情况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如《外汇管理条例》。某些部门规章、细则、办法不在此列。

  以上两种情况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在二百万美元以上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才能构成本罪。个人不构成逃汇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处罚

  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六条  [逃汇案(刑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在二百万美元以上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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