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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的概念与形式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12-10   浏览量:506  
  


  共有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对同一物享有所有权,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需要注意的是,共有并非是数个所有权之并存。共有中所有权只有一个,并非是多个所有权。基于所有权的排他性,一物之上不能存在多个所有权,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数个主体共有。

  在共有的概念中要区分共有与公有的关系问题。共有和公有不同。公有是指社会经济制度,即公有制。就公有财产权来说,它和共有在法律性质上不同,主要表现在:第一,共有财产的主体是多个共有人,而公有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在我国为国家或集体组织。全民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则属于某集体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第二,公有财产已经脱离个人而存在,它既不能实际分割为个人所有,也不能由个人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财产权利。在法律上,任何个人都不能成为公有财产的权利主体。所以,有人认为集体所有是一种共同共有的观点是不对的,集体所有是一种抽象的概念,集体所有的财产不能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在共有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公民个人的共有关系中,财产并没有脱离共有人而存在。共有财产在归属上为共有人所有,是共有人的财产。所以,单个公民退出或加入公有组织并不影响公有财产的完整性,但是,公民退出或加入共有组织(如合伙)就会对共有财产发生影响。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的规定

· 相邻不动产之间排放、施放污染物的规定

· 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和日照的规定

· 规划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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