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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及基本要求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07-13   浏览量:673  
  


  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会计确认、计量和记录的过程。所谓确认,是指将经济业务事项作为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等正式加以记录和列入报表的过程。确认主要解决某项经济业务“是什么,是否应当在会计上反映”的问题。通俗地说,是解决某项经济业务能否进会计的“大门”,会计是否要对其进行核算,要核算的话,在什么项目中核算。确认一般有文字和数字描述两种。所谓计量,是指用货币或其他量度单位计量各项经济业务和结果的过程。计量的特征是以数量(主要是以货币单位表示的价值)关系来确定物品或事项之间的内在联系,或将数额分配于具体事项,主要解决某项经济业务在会计上“反映多少”,即入账金额问题。所谓记录,是指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定的专门的会计方法,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中登记经济业务事项的过程,主要解决某项经济业务在会计上“如何登记”的问题。

  针对公司、企业会计的特点,借鉴国际上规范公司、企业会计行为的一般做法,会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公司、企业确认、计量、记录会计要素的基本要求,即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这里所讲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公司、企业有义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各项会计准则、制度和办法等。公司、企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时,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具体来说,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以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和依据,如实记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反映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十五条 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 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法律适用

· 对会计档案的规定

· 会计法对会计记录文字的规定

· 会计核算及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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