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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及其会计法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07-02   浏览量:3253  
  


  会计是伴随人类的生产实践和经济管理的客观需要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项旨在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的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对单位经济业务全面、连续、系统的记录、计算、分析、比较和反映,实现其对经济活动的监督、预测和控制。在经济管理活动中,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经济前景的预测和分析,参与决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会计在经济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会更加突出。

  会计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调整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管理及其他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各种会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狭义的会计法令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颁布施行的会计法律。这里所讲的会计法是指狭义的会计法,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他的作用在于规范会计行为,加强经济管理,保证以经济活动为内容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我国第一部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同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对会计法作了修改。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会计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会计法。重新修订后的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对会计法作了第二次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 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的社会主体

· 会计账簿及其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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