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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的性质、设立审批、功能及管理机构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08-28   浏览量:731  
  


  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在我国境内的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

  所谓“境内关外”,是指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视同货物仍在境外(可以暂时不交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国内税,如果运进国内市场,则需办理报关手续和交纳进口关税);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

  (1)保税区的性质。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保税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区(简称非保税区)之间,设置隔离设施。海关依法对进出保税区的货物、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实施监管。海关有权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对进出保税区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人员及区内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查验。

  (2)保税区的设立。保税区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

  (3)保税区的功能。保税区具备保税加工、保税仓储、进出口贸易和进出口商品展示等功能。

  (4)管理机构。区内设置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行政管理机构是政府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区内的日常管理事务,其本身不能从事商业活动。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四条 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 出口加工区监管规定

· 出口加工区税收规定

· 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设置和业务经营范围的规定

· 存储海关监管货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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