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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03-21   浏览量:1507  
  


  依照批准的预算进行采购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础。《政府采购法》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即明确政府采购要纳入预算,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和核定的金额执行。

  (1)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列入财政预算。政府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性资金,部门预算中就包含政府采购预算内容。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管理要求,没有列入预算的活动,政府不得拨款;没有资金保证的项目不能开展采购活动。因此,采购人拟采购的项目,首先要编入本部门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最后报同级人大审批。只有经批准后的采购项目,才有资金保障,具有履行采购合同的支付能力。

  (2)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采购项目,都明确了用途。这些项目和用途通常不是孤立的,体现了一些宏观政策导向,因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对财政支出使用监管不够,通常情况是,预算情况是,预算批复后,预算单位按预算申请拨款,财政部门按照预算单位的拨款申请书拨款,库款拨出后,采购资金的使用权完全由预算单位支配。因此,经常发生截留、挪用采购资金的行为,无预算采购、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超标准采购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导致政府确定的目标难以实现,采购质量得不到保证,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低下,还容易滋生腐败。为此,要通过立法规定,严格采购项目的执行,从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采购项目按规定用途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预定目标。

  (3)采购项目不得超过预算定额。批准的采购预算通常考虑到了确保该采购项目质量的各项费用,在执行中不应当突破。否则,采购人应当调整采购需求,或者调整本部门的支出预算,总之要自求平衡,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 政府采购工程的法律适用

· 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 《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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